為了讓新婚夫婦的感情和睦,白頭偕老。從新娘的禮服到入住新房的起居,都有一
些約定俗成的禁忌,或許有些已經不合時宜,但其中所代表的意義,無非是為討個
吉利,招來滿堂的喜氣。
禮服既用兩塊布縫接,應一次就穿好,以免有「再婚」的可能。(也有一說:禮服
忌用兩塊布縫接,以防再婚)。
新娘禮服忌有口袋,以免帶走娘家財物。
新娘離開娘家時,要哭得越厲害越好。(有「哭發哭發,不哭不發」的意思)
安床後到新婚夜前,新郎不能獨睡,需找一位大生肖(如肖龍)的男孩陪睡;同時
也忌空房,即使婚後也忌新床空放。(因為俗語有:「睏空舖,不死夫亦死某!」)
迎娶途中,若遇其他迎娶隊伍,稱為「喜沖喜」,應燃放鞭炮或雙方媒人交換簪花,以化解不祥。
新娘進男方家門時,忌腳踏門檻,應跨過去。
婚嫁之日,忌肖虎之人觀禮,有說虎會傷人,以免夫婦不睦或不孕。
禮堂忌用鮮花,因為鮮花易淍,唯:蓮招花和石榴花不忌。(蓮招花:紅色花瓣開
自葉心,其狀可喻閨女出嫁,以誠待夫,石榴花:意:多子多孫)
結婚當天,新娘出門時,姑嫂應迴避,「嫂」跟「掃」音同,因「姑」與「孤」音
同,有不吉利的意思。
新娘,忌踏到新郎鞋,這有羞辱丈夫的意思。
結婚當天任何人忌接近或碰觸新床。
新娘未到就寢前,不能躺在新床上,有生病一年之說。
歸寧當天,夫婦應於日落前離開娘家,不可在娘家過夜;若不得已,夫婦兩人應分
開睡,以免沖到娘家。
新婚四個月內,忌在外過夜。
新婚四個月內,忌參與他人婚喪典禮,以免相犯沖。
忌於鬼月(即農曆七月)完婚。
忌於農曆六月完婚,有半月妻的意思。習俗上,六月是整年的一半,所以六月新娘
等於半個新娘,以長輩們的觀念來說:是不好的新娘;另一說,有前、沒後,夫婦容易離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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