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,不管東方人、西方人、古人或現代人,對婚姻間的夫妻相處都有許多

智慧經驗傳承,其中最常聽到的就是“姻緣天注定”。

 西方文化中少有緣份或宿命的內涵,他們講“自由意志(free will)”,人的行為是由自由意

志所定,這個“Marriages are made in Heaven”是少數包含緣分的幾句。

“緣分”的說法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處處可聞,一般人隨便都可以說上幾句相關的成語,例如:

「千里姻緣一線牽」、「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」、「有緣千里來相會,無緣對

面不相識」等等。

 隨著中國傳統文化的廣傳,現在的西方社會也開始了解“前世今生”或是“緣分”這樣的東方概

念,對於緣分或因緣關係,我們可以講“predestined relationship”。

 

“姻緣天注定”在中國唐朝有一個非常有名的故事,足以代表。

 唐朝杜陵的韋固自小失去雙親,想早點結婚,但多次求婚都不成。唐貞觀二年,他去清河遊

歷,途中住在宋城南面的旅店。旅客中有一個人為他提親,女方是以前的清河司馬潘公的女

兒,並讓韋固第二天清早去店西的龍興寺門前同潘家的人見面。

 韋固求之意切,第二天很早就趕去了,到了廟門前,月亮還在天上高高的掛著。他看見一個

老頭倚著一個口袋,坐在台階上,借著月光看書。

 韋固從旁邊偷看,卻不識書上的字,便問老頭說:“老先生讀的是什麼書啊?我從小苦學,沒

有不認識的字,即便是西方的梵文,我也能看懂。唯有此書上的字從未見過,這是怎麼回事?”

老頭笑著說:“這不是人間的書,你怎麼會見過。”

韋固又問:“那是哪裡的書啊?”

老頭說:“幽冥之書。”

韋固問:“幽冥之人,怎麼到了這裡?”

老頭說: “你來得太早,不是我不應該來,凡是陰間的官員都管陽間的事,管理人間的事,怎

麼能不在人間行走呢?”

韋固問:“那麼您管什麼事啊?”

老頭說:“天下人的婚姻大事。”

韋固一喜,說:“我從小失去父母,想早點娶妻,傳宗接代,這十多年來,我多方求親,竟不

能如願。今天有人到這裡來給我提司馬潘公的女兒,這件婚事能夠成功嗎?”

老頭回答:“不能成功,你的媳婦剛剛三歲,等到十七歲才能進你家的門。”

韋固又問:“你口袋裡裝的什麼東西?”

老頭回答:“紅繩啊!用來繫夫妻兩人腳的。等到他們定下了,我就偷偷的把紅繩繫在他們的

腳上。不管這兩家是仇敵,還是貧富懸殊,或者是相隔千山萬水,只要紅繩一繫,再也逃不

掉了。你的腳已經和她的腳繫在一起了,你再找別人又有何益處呢?”

韋固問:“我的媳婦是誰?家在哪裡?”

老頭回答:“旅店北面賣菜家的女孩。”

韋固問:“能去看一看嗎?”

老頭說:“老太太經常抱著她賣菜,你跟著我走,我指給你看。”

等到天亮了,韋固等的人沒有來。

 老頭捲起書,背著口袋,韋固跟著老頭來到菜市場,看見一個瞎了一隻眼的老太太,抱著一

個三歲的女孩,看起來非常骯髒醜陋。

 老頭指著女孩對韋固說:“那就是你的妻子。”

韋固生氣的問:“我殺了她行不行?”

老頭說:“這女孩命中注定有大富貴,還要跟著你享福呢,怎麼殺得了呢?”說完老頭就隱去了。

 韋固回去後磨了一把刀子,交給僕人說:“你歷來很能辦事,如果為我殺了那個女孩,我賜你一萬錢。”

僕人將刀藏到袖子裡到菜市場,趁著人多混亂的時候,刺了女孩一刀就跑,因市場大亂,僕人得以逃脫。

 回來後,韋固問僕人:“刺沒刺中?”

僕人說:“一開始我想刺她的心臟,可是沒刺準,刺到了眉間。”

韋固以後求婚,一直沒有成功。

 又過了十四年,他因父親的老關係,到相州參軍刺史王泰手下任職,專門負責審訊囚犯。王

泰因為他能幹,將女兒許配給他。韋固的新媳婦十六、七歲,容貌美麗,韋固稱心滿意,但

是他發現妻子的眉間總是貼著一個小紙花,即使沐浴或閑處也不除去。

 年終時,他問妻子,妻子潸然淚下,說:“我是郡守大人的姪女,不是他的親生女兒。我的父

親生前是宋城縣令,死在任上。當時我還在襁褓之中,母親和哥哥也相繼死了。家裡剩下的

唯一宅院在宋城南,與乳母陳氏一同居住,每天靠賣菜度日。陳氏可憐我年齡太小,總把我

帶在身邊。三歲的時候,陳氏抱著我走在菜市場裡,被一個狂徒用刀刺中眉心,留下了傷疤,所以

用紙花蓋上。七、八年以後,叔叔來到盧龍任職,我便跟著叔叔了,並以他女兒的名義嫁給你。”

韋固問:“陳氏是不是瞎一隻眼?”

妻子說:“是的,你怎麼知道?”

韋固說:“刺你的人是我派去的,這真是一件奇事!”

便將事情的來龍去脈一一告知妻子。

 這件事後來傳到了宋城,縣官聽說了這件事後,大為吃驚,便把那家旅店題名為“定婚店”。

夫妻從此更加相敬如賓,後來生了個男孩叫韋鯤,作了雁門太守。母親被封為太原郡太夫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☆ღ婕瑜ღ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